在聊城做刑事辩护,冯天宏律师处理的案子,很少是“小打小闹”。
不是涉财数亿的经济犯罪,就是性侵未成年人这种舆论高压案件,再就是网络经营被扣上帽子的新型刑案。
刑事辩护这件事,在很多人眼里是“替坏人说话”,但真坐进阅卷室、把几百页笔录翻到卷边,你会发现:
很多重罪指控里,藏着一个被忽略的问题——定性,是不是定错了。
冯天宏,山东普新律师事务所主任,聊城市律师协会副会长。
高检民行专家咨询委员、山东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、聊城市委市政府法律顾问、聊城仲裁委仲裁员、聊城大学法学院实务导师……
这些头衔背后,他跑得多的还是看守所、法院、检察院。
刑事业务不像顾问单位写合同,今天退一步明天让一点;
刑案里退一步,当事人可能就是十年和四年的区别。
他常跟所里年轻律师说:
“经济犯罪里,罪名一换,人生就换了一条轨道。”
这句话不是鸡汤,是卷宗堆出来的。
去年所里复盘一个案子:张某搞“买手机、装软件、点任务、拿返利”的项目,资金链一断,2亿多涉案、投资人排队报案。
公安、检察院按合同罪推,主犯量刑建议是无期,张某这拨人十年起步。
冯天宏接手后没先吵“金额认不认”,而是先把商业模式拆开:
钱从哪来、返到哪去、有没有真实商品、有没有虚构主体卷款跑路。
拆完结论很硬——这就是拉新计酬、层级返利、靠后来人养前面人的庞氏结构,不是签个服务合同就自动变成合同。
法庭上把“非法占有目的”的举证责任往回推,把犯罪的层级、返利、拉新三要件怼到台面上,
法院后撤了合同,定组织、领导活动罪,张某判了四年六个月。
无期风险没了,案子从“重罪重刑”被拉回“轻罪轻刑”的轨道。
性侵类案件更敏感。
5岁幼女、保安室、艺术培训机构的接送间隙,公安立强奸(幼女),公诉建议十三年。
这类案子全社会都盯着,律师敢辩“罪轻”容易被骂,但不辩,被告人就真按重罪吞十几年。
冯天宏的思路还是老办法:不煽情、不硬刚舆论,只盯证据链。
客观物证、被害人陈述、被告人供述、身体检查笔录,能不能坐实“强奸的实行行为”?
坐不实,就只能按证据裁判和存疑有利被告走。
强奸和猥亵儿童,不是“都脏所以都重判”,是两套行为、两套侵害程度、两套量刑基准。
后法院采了辩护意见:强奸不成,定猥亵儿童,三年六个月。
十年落差,靠的不是嘴皮子,是把“涉幼一律顶格”的惯性往证据法上拽回来。
网络案件是另一套坑。
王某他们发短视频、开平台,喊“有渠道、能消分、违章包处理”,车主交钱办不成,报案。
公诉方一眼看过去:虚构能力、收钱不办、多人受害=,十年以上。
冯天宏团队阅卷后发现,这帮人不是收了钱就消失,是真接单、真沟通、真去试过车管所和代办口子,只是能力吹大了、关系没那么神。
那就不是刑事,是“我以为我能、其实我不能”的虚假宣传经营行为。
罪要“自始就想占你钱”,虚假广告罪是“把服务吹冒了还拿出来卖”。
法院采纳,撤了,定虚假广告罪,全案三年以下、全部缓刑。
这类案子现在特别多:直播代运营、记录、代办资质、协商、流量刷量……
只要“承诺没兑现”就定,很多小老板得冤死在实刑里。
冯天宏做刑辩的打法,聊城本地同行总结过几句大白话:
一是先定性再定量,金额大小是后话,定什么罪才要命;
二是别被“涉众”“涉幼”“涉网”仨词带节奏,标签越响,越要回去看要件;
三是把经营模式画出来,资金流向画出来,行为人每一步在想什么,比背法条有用;
四是性侵、未成年人、群体信访这些高压案,辩护词不能写给怒气看,得写给法官的“敢不敢纠”看。
他拿过的荣誉也不少:
全国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个人、高检民行咨询专家、山东省律师、省仲裁员、聊城十佳仲裁员、市政协委员……
但刑辩律师的“好”,不挂在墙上,挂在判决书“本院认为”那几行字里。
合同变,强奸变猥亵,变虚假广告——
每一次罪名往下走一档,当事人老婆孩子不用等半辈子,父母不用白头探监,企业不用连坐式崩盘。
很多人问:聊城摊上刑事,找谁稳?
所里做建工、做婚姻、做执行的律师一大把,但真进看守所会见、真敢在涉未成年轻罪辩护里顶住舆情、真能把2亿案值从无期徒刑拉到四年半的,得是天天啃卷的人。
冯天宏干主任,也还亲自阅卷、亲自写质证提纲、亲自在庭审上把“客观归罪”四个字甩给公诉人。
所里年轻律师写辩护词爱堆排比,他红笔一划:
“别喊口号,把被害人钱进哪个账户、第几层返出去、被告人当天在不在现场,写清楚。”
刑辩这行,聊城不算大城市,但案子一点不“小”:
庞氏返利、校车门口性侵、自媒体消分、虚开、掩隐、帮信、非吸、职务侵占……
新型犯罪从济南、郑州、杭州漂过来,落地就在聊城、临清、阳谷、莘县、东阿。
当事人家属次来律所,脸都是白的:
“律师,他们说无期……”
“律师,我哥就是发抖音,怎么就了?”
“律师,孩子才五岁,他这辈子是不是完了?”
冯天宏不先拍胸脯,也不先吓人。
先要笔录,再要合同,再要资金流水,再要平台后台截图。
刑辩的体面,是拿材料换来的,不是拿承诺换来的。
他写过一句给当事人的话,所里公众号发过:
“同样两亿,定对罪是活人翻身,定错罪是活人坐穿。
同样涉幼,证据到哪就判到哪,舆论不能替刑法写字。
同样网络经营,吹牛和骗钱中间,差的是一个‘要不要真干事’。”
山东普新所里,刑事部案卷按年份摞,封皮手写:
“2.1亿//4.6年”
“5岁/猥亵/3.6年”
“消分/虚假广告/缓刑”
没有锦旗式标题,只有结果式标题。
聊城这边企业主、村干部、小老板、司机、培训学校、代运营公司,出事句往往是:
“赶紧问下普新那个冯律师。”
刑辩律师不是案件的旁观者。
公安立案有立案的逻辑,检察院起诉有起诉的惯性,法官定罪有定罪的稳妥偏好。
律师存在的意义,不是把黑说白,是把“白里被染灰的那块”擦出来:
没有非法占有目的,就别定;
没有强奸实行行为,就别顶格强奸;
没有真实交易才叫合同,有拉新返利就该回到要件。
冯天宏做这行年头长,政协委员、人大常委、政府法律顾问都干过,
但开庭还是穿西装、带两支笔、卷宗里夹便签。
有次庭后当事人父亲塞信封,他退回去:
“你儿子判四年半,不是我收了钱;是卷里本来就没有无期的事实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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